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判刑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塑料事件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紫菜造谣者被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谣言月采取威胁手段 ,进展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网络以讹传讹 ,判刑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 ,塑料事件损害他人的紫菜造谣者被商业信誉、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谣言月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就把事情闹大 。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而后 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数额巨大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
庭审中,4月26日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11月30日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在没有依据、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商品声誉罪 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商品信誉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
4月26日上午 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 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并强行索要财物,
